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幼儿园视频监控是我们可以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我们可以及时地了解孩子在幼儿园的健康状况。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为加强视频安防系统监控管理,确保我园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安全有效正常运行,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一、管理准则1、安防监控管理系统实行专人管理制度,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在其它电脑安装监控系统并且随意查询安全监控视频。2、要保持安防监控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3、严禁在安防监控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4、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5、坚持对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6、注意防潮,防腐,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安防监控室。8、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二、保密准则1、未经我园校长同意,严禁任何非我园安全视频监控管理人员进入监控室和使用操作监控系统及相关设备。2、未经我园校长同意,严禁任何人非视频监控管理人员调阅、查看视频监控影像数据。3、未经我园校长同意,视频监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监控影像记录数据信息与软件资料。4、未经我园校长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关闭、中断校园安全视频监控和修改系统运行模式、参数设置程序。5、须经我园校长同意,安全视频监控管理人员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6、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管理值班人员应对行政执法部门公务查阅、调取监控影像数据信息的人员、单位部门、时间、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7、安全视频监控管理人员要及时设定、修改校园监控系统与监控用计算机使用操作管理密钥,严格禁止将操作管理密钥告知泄漏无关人员。8、校园安全视频监控录像数据、报警记录严格按国家规定期限留存备查,严禁删除、删改、破坏留存期限内的监控影像信息的原始数据记录。9、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管理值班人员应对涉及学校秘密、教职员工及学生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不得非法使用监控系统或视频影像数据信息,侵犯学校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一、岗位职责幼儿园监控室下设在保安室,由园长作为主要负责人,下属总务处曲主任为监控室分管领导,保安人员为具体操作人员。(一)园长职责:园长是监控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监控室的正常运转。园长作为第一管理人,有权查看、抽调监控,以保护教师、幼儿的合法权益。(二)总务处职责:监控室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分管领导,负责保证监控的正常使用,出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监督、管理保安人员有效的操作监控程序;负责定期抽查保安人员的监控操作,并做好监控维修、调取记录;做好各种监控记录的存档工作。(三)保安职责:1.保安人员要严格履行皇冠幼儿园监控职责,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方法,熟悉各位置监控探头分布情况,主动发现监控屏上的各种动态情况,最大限度消除监控盲区。2.保安人员要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正确使用和保管好监控室内设备,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3.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上报总务处,并协助维修人员尽快排除故障以保障仪器的正常工作状态,同时做好详细记录。4.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监控中心私自操作监控设施。对无故进入监控室的闲杂人员,应立即劝其离去,若有未经申请私自进入监控室查看、拍摄监控录像现象,直接追究保安值班人员责任。5.严禁用湿手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6.为了保护教师和幼儿的隐私,保安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未经申请不得将监控内容泄露,复制的“异常情况视频”长期保存且不得带出监控室。7.对监控视频调阅情况做好详细记录、保存好签审凭据。二、监控室的录像调取流程。幼儿园监控主要用于保护教师、幼儿的安全,本着相互支持信任的原则,幼儿园只有在发生安全事故,需要追究责任界定时,方可申请调取监控。1.所有观访者均需要书面提交《皇冠幼儿园调取监控申请表》。2.家长调取监控流程:家长向班主任提交申请——班主任向教导处提交家长申请——教导处向园长申请——园长审批——方可调取。其他人员调取监控流程:观访者向所属部门提交申请——部门提交申请——园长审批——方可调取。3.园长一般在1-2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批复。4.调取监控提交申请的到报批后,方可查看,查看时需要园长、当事人、上级有关部门等共同在场,方可查阅。5.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监控内容拷贝、复制。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为加强校园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确保安防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有效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明确学校在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管理方面的职责,特制定校园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校(园)长是学校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者,负责对全校(园)安防系统实行宏观管理,对各安防设施的人员在岗、设备运行、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相关人员做好相关工作。二、建立校园安防设备日常维护工作责任制,有专人负责设备的维护。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及完好情况,出现问题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工作;严格按操作培训流程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系统的设置,非授权人员不得操作设备。三、建立安防设施功能使用责任制,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并连入公安局视频监控平台。安防监控管理人员应时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发现情况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可直接通过快速报警装置报警,然向校园有关负责人报告。四、建立校园安防监控保密和查看制度。校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安防视频监控系统,校园的视频监控主机必须设置权限(安装解码器,密码由校园安全负责人专人管理)。对所拍摄内容进行严格管理,做好安防监控保密工作,不得任意公开,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因工作需要,确实欲调用视频录像资料时,需征得校园校(园)长的同意方可观看。因管理不善致使图像信息泄露,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建立值班监看制度,做好每日的安防监控工作记录。依据相关要求定期做好安防数据备份工作。对出现的可疑问题或关键数据,做好数据备份,不得擅自删改、破坏留存期限内图像信息的原始数据记录。六、学校幼儿园应确保校园安防设施正常运行,在人员配备、技术装备、经费预算等方面给予相应保障。在进行校园改造、装修、基础建设工作时,要保证安防设备的安全有效。七、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移动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设施和设备损坏或管理不到位出现被盗,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和经济赔偿。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幼儿园安全稳定,提高幼儿园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监控系统,是指幼儿园所辖的`范围内的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户外游戏区、操场、厨房等场所采用图像技术设备进行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传输、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第二章监控室管理第三条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第五条加强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监控系统24小时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及时发现问题,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30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第七条强化保密意识,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幼儿园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幼儿园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第十一条严禁利用监控设备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严禁利用监控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第十五条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第十六条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离岗,严防脱岗,认真作好值班记录。第十七条爱护仪器设备,保持其整洁良好的工作状态,仪器设备遇下列情况之一及时报告,不得私自动手处理:①异常发热②发出异味③有异常噪声④监控图像发生异常⑤其他工作异常情况。第十八条在系统检修期间,应积极配合检修人员工作。第四章应用与管理第十九条监控系统的信息应当按照安全等级进行管理,分级分权限进行管理。第二十条幼儿园应当严格依法按程序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不得随意传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的查询使用。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安全办或领导要定期开展监控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任何个人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或阻挠。第二十二条公安、应急等行政执法机关因行政和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无偿调取、复制或查看监控系统图像资料,必须要按照程序进行登记。第二十三条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监控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其他单位或个人原则不予提供视频资料,如确有必要须经幼儿园分管领导书面同意,方可提取;发生重大特殊事件提取录像资料,须经幼儿园园长同意,方可提取。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当按制度建立值守查询、资料管理、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制度,建立监控设备设施、探头点位明细台账。根据监控区域范围大小和重要程度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人员监看和管理,确保监控系统有效使用和正常运行。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五条对盗窃、毁坏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视频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相关肇事者给予相应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赔偿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幼儿园责令相关人员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对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关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一)不按制度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二)不按制度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的;(三)擅自改变监控系统设备、设施位置和用途的;(四)擅自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的;(五)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资料的;(六)不配合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依法查询、调用的;(七)不按制度私自允许他人察看视频录像的;(八)其他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xxx幼儿园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一、监控设备管理1.幼儿园视频监控系统由幼儿园指定专人上负责管理和维护,未经管理人员允许,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使用和更改设备设置。2.监控设备的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变动设备设置或私自拆卸设备。3.监控设备的使用和保养,必须按照说明书或相关规定进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做好设备的清洁和保养工作。二、监控巡查人员职责1.监控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幼儿园的安全防范规定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流程。2.负责对幼儿园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情况。3.负责对幼儿园的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4.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园领导报告,并按照园领导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三、监控视频保存与备份1.幼儿园视频监控录像应保存一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0天。2.对重要的监控录像,应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备份,如硬盘备份、云存储备份等。3.对备份的录像应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四、监控巡查频次与时间1.监控巡查频次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一般每天不得少于两次。2.监控巡查时间应合理安排,保证全天候的监控覆盖,一般应涵盖幼儿园的整个工作日。五、异常情况处理1.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跟踪和报告,按照幼儿园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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