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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通知

来源:安防百科 / 时间: 2024-05-13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方案》、《云浮市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推进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在重型货车领域的应用,提升重型货车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云浮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装对象:已办理道路运输营运手续的重型货车(用于公路营运的半挂牵引车以及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二、新兴县集中安装地点:新兴县广兴大道东新兴县交通运输局治超卸货场;(其他安装点:见附件11)

       四、安装所需资料: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个人)、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投保的保单。

微信群:新兴交通运输行业交流群、新兴县个体运输群。

       六、安装渠道及流程:

      1.由保险公司免费安装并承担设备运行维护(三年)和流量费用(三年)。各重型货车经营者按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指引,并按保险公司指引的途径安装。经与各保险公司、设备供应商协调,各重型货车经营者也可按属地交通运输局指引预约安装。

      2.道路运输经营者可自行委托运营服务商自费安装。具体事宜可与服务商协商,自行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必须符合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中标的“粤标”标准(详见附件6),并接入我省智能监控平台。安装完成后,需通过安装服务商或自己向我局综合运输战备股报送相关资料。(见附件3)

      3.安装流程:(附件1)。

      七、具体要求:

      1.各道路运输经营者要高度重视,按照《云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我市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及ETC发行工作的通知》(见附件9)的要求,迅速开展重型货车智能视频监控安装工作,至2021年6月30日前务必完成。

      2.各道路运输经营者即日起开展自纠自查工作,对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车辆按照要求办理年度审验手续,对确定不再需要营运的车辆,填写《营运车辆注销申请表》(见附件5),并携带《道路运输证》到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交通窗口办理注销手续。

      3.已在42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见附件6)组成的安装工作共同体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的重型车辆,设备等相关费用由保险机构承担(见附件6)。保险有效期在2021年5月31日前的,需提前续保,方可预约安装。

      4.从即日起,新申请、年度审验《道路运输证》的重型货车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遇供应设备不足等情形下,车主需签订有设备商加具意见的7日内安装承诺书)。(安装流程详见附件1)

       5.至2021年6月30日前未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重型货车,将按照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应用的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黎仲铭,联系电话:2976739,13672633386,电子邮箱:xxjtjyg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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