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蒲新区运用“遵义市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和“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信息采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蒲新区运用“遵义市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和“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信息采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党工委相关部委,区管委会相关部门,相关派驻单位:
《新蒲新区运用“遵义市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和“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信息采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020年2月26日
新蒲新区运用“遵义市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和“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信息采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格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摸清新区人口底数,运用信息化大数据优势开展联防联控,全面遏制疫情发展蔓延,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将运用“遵义市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和“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全面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基础信息采集攻坚战。为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实战意义
启用“遵义市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和“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是新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打造平安新蒲的前提和基础,新区将完善网格化管理,在“以房管人、一户一档、一人一册”的基础上,依托大数据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应用系统,通过广泛汇聚公安、民政、卫健、扶贫及社会等领域信息数据,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目标。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应用是市委、市政府一项基础性工程,是推进市政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的重要环节,也是提升信息化条件下社会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
二、任务目的
(一)全面摸清底数。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托“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 和“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按照“应采尽采、全面覆盖”的原则和“街不漏巷、巷不漏院、院不漏房、房不漏人”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资源、集中人力开展我区标准地址、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等基础信息采集,确保疫情防控“底数清、情况明、去向准”。
(二)消除管理盲区。通过集中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清理整治一批管理薄弱的重点部位,消除一批漏管失控的风险隐患,推动落实落细分级分类、动态管控的要素管理措施。
(三)服务实战应用。通过“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 和“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的运用,推动形成“常态化、动态化、实时化”的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有效服务社会治理、行政管理、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以“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自主申报式采集信息和“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核查比对式采集信息为牵引,逐步建立动态化、信息化人口管理模式,实现数据共通共享、归口分类、按需提取,改变传统基础信息采集报送模式,减免名目繁多的各类报表,最大限度减轻基层负担。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 和“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基础信息采集有力推进,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周正刚 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张光翔 区政法委(司法局)副书记(局长)
邹方林 区督查工作中心主任
成 员:周利军 区发改局局长
张 强 区卫健局局长
蒋 勇 区交通局局长
简久涛 区住建局党组书记(主持工作)
冯 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周泽滨 区社事局副局长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公安分局,由冯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邹方林、张光翔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系统应用培训、推广采集、核查比对、查漏补缺、督导考核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区公安分局。负责“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和“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建设运营、用户管理、系统授权,牵头组织开展平台操作应用的培训和推广。
(二)区督查工作中心。负责督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应用“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和“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采集信息质量和数量,纳入日常督导。
(三)区社事局。负责新区街路巷以上地住址的规范命名,确保标准地址的唯一性和准确性。
(四)区住建局。负责提供全区实有房屋相关信息,配合核实房屋及产权人信息,配合落实“以房管人”。
(五)区卫健局。负责将“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和“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推广应用。
(六)区交通局。负责将“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和“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运输保障工作中推广应用。
(七)区发改局。负责统筹全区人、地、事、物、组织所有信息数据,并将数据汇聚、分类、清洗后融入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数据中心;对平台社会数据接入的技术支撑保障、平台数据汇入块数据中心资源平台技术支撑保障以及系统建设所需的二维基础地理数据资源等保障工作。
(八)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督促指导辖区综治中心、派出所、社会事务办、合医办、群众工作站、司法所、卫生计生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禁毒专干、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等相关人员及各村(居)、社区支书、主任、治保主任、警务助理、社区工作者、治安积极分子、楼(栋)长、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网格管理员(信息采集员)等,统筹抓好本区域“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和“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全面完成“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任务。
五、具体措施
(一)科学划分网格。各镇(街道)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原则,由本级综治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网格化划分管理。城镇社区可依据楼栋、院落、小区等基本单元划分网格,农村地区可将一个村民小组(自然村)划分为一个网格或多个网格。要按照“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的要求,配备专(兼)职网格员,每个网格或多个网格设置网格长1 名,网格长在网格员中产生,原则上由镇(街道)、村(社区)干部担任。
(二)统一标准规范。按照国颁行业标准和部颁行业标准工作规范,结合实际对本地“一标”(即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有地址信息)、“三实”(即本地实际居住的人口、实际存在的房屋、实际经营并有从业人员的单位)的类别、范围和需要采集的信息项目进行明确规范,并组织网格员开展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实现信息“一点采集、全网应用”。
(三)突出地址先行。突出标准地址信息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按照“先一标、后三实”、“先房后人”的流程,开展地址元素信息采集,建立完善标准地址数据库。公安分局、社事局、住建局等部门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要求,加快建立本地标准地址编制管理规范,对因拆迁、改建、新建等原因造成门(楼)牌编制不规范和重、错、漏的,要及时纠正、重新规范编制并安装上墙;对暂未编制门(楼)牌号的区域,可由公安机关编排后商请社事局予以确认;对未命名的街路巷,社事局要及时命名并建设标准路名牌。对新建在建的居民小区、楼宇、建筑物等住建局要先期介入,在房屋外装及交付业主前,按照我区门楼牌编制规则,提前要求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设置安装规范的门楼牌及智慧门禁系统,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审核验收项目,严格前置审批。
(四)突出重点攻坚。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先城镇、后偏远农村”和“先小区、后村组”的要求,优先抓好人、房、业信息变化大、管理难度大的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新建社区、规模化小区等区域的“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
(五)强化质量管控。要将信息质量作为第一标准,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科学分解安排任务进度,通过后台分析、第三方评估、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信息质量监管,确保“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完整、准确、鲜活。
(六)加强信息共享。公安机关要做好顶层规划、系统设计,牵头搭好平台、制定好标准,做好政府各类数据的清洗、整理、汇聚和安全管理;各部门要按要求主动配合工作,提供符合标准的系统端口、推送业务相关动态数据,共同推进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与相互共享,切实提升新时代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精准防控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水平及能力。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召开“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和“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应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平台应用等各项准备工作。(2020年2月21日前)
(二)业务培训。由区公安分局具体负责组织各镇(街道)、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并派出督导人员到各镇(街道)、村(社区)实地指导开展工作,对辖区网格员、采集员开展应用培训。(2020年2月29日前)
(三)信息采集。依托“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和“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采集标准地址、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实有人口(常住人口、流入人口、流出人口)、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家庭收入、特殊人群、人口健康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涵盖各方面的所有基础信息。收集、了解、上报社情民意。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全区所有社区、居民小区、工业园区在“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中的二维码生成和信息自主申报工作,2020年4月15日前,完成全区所有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实有人口在“360社区防疫电子门岗管理系统”中的二维码生成和信息自主申报工作。2020年5月31日前通过“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APP完成全区“一标三实”基础信息核查比对、查缺补漏工作,全面完成我区社会基础信息采集任务,实现“人房关联、查人知住”。
(四)建章立制。阶段工作完成后,梳理总结做法成果,查找补齐短板不足,自此基础上建立信息采集、数据维护、研判分析、结果运用等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推广应用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作为支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动社会治理工作创新发展的重大举措来抓。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建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合作、有关部门统一协调的组织领导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要派驻指导人员在各镇(街道)、社区(村、居)进行督导,适时对推广应用工作进行跟踪、督查、评估和总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有效推进。
(二)强化保障措施。要将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信息采集与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互相借力、互相促进,纳入综治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好人财物保障。
(三)加强宣传发动。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积极引导群众主动登记信息、形成自采自录自主申报,各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平安村(社区)或网格、无毒村(社区)或网格、无矛盾纠纷村(社区)或网格等创建活动,使广大群众关心和自觉参与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要在小区、楼房等醒目位置张贴信息采集二维码,公布群众热线服务电话,以及网格员姓名、照片、电话、工作内容和服务管理职责等信息,制作并发放便民服务手册,便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四)做好信息保护。要以安全稳定的网络做大数据运用支撑,推动形成统一的社会治理大数据信息系统和基层综合信息系统,既能对原有不实、漏项和过时等数据进行“清洗”,又能根据工作需要不断添加信息需求项目,以满足各级各部门对大数据应用的需要;要强化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数据访问、采集通过安全边界通道摆渡,定期对平台数据进行离线备份,保证信息安全。数据查询、应用进行分级授权,用户只能查询所在组织机构下的信息,查询时有相关信息水印,注重隐私保护。
(五)严格考核奖惩。新区将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基础信息采集纳入2020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将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中敷衍、失职的严肃问责,在工作中表现优异、突出的给予奖励。各镇(街道)、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挖掘一批社会治理基础信息综合平台推广应用的典型经验,提炼一批工作做法,树立一批标兵,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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